10.2 制定和修订
10.2.1 评估
企业应当在环境应急预案草案编制完成后,组织评估小组对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进行评估。
企业环境应急预案评估小组的组成人员应当包括环境应急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应急管理人员、相关行业协会、相邻重点风险源单位代表、周边社区(乡、镇)代表以及应急管理和专业技术方面的专家。
环境应急预案评估小组应当重点评估环境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内容格式的规范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以及与其他相关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单位应当根据评估结果,对应急预案草案进行修改。
10.2.2 修订
企业结合环境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至少每三年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回顾性评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及时修订:
(1)面临的环境风险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进行环境风险评估的;
(2)应急管理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发生重大变化的;
(3)环境应急监测预警及报告机制、应对流程和措施、应急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对环境应急预案作出重大调整的;
(6)其他需要修订的情况。
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重大修订的,修订工作参照环境应急预案制定步骤进行。对环境应急预案个别内容进行调整的,修订工作可适当简化。
10.2.3 备案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分析与计算,判定企业环境风险等级为一般环境风险等级。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环境应急预案签署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企业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企业环境应急预案有重大修订的,应当在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原受理部门变更备案。
环境应急预案个别内容进行调整、需要告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应当在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文件形式告知原受理部门。
10.2.4 预案的签署和解释
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经上级环保部门评估审查同意后,自莱芜市泰山焦化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代表签署之日起发布施行,报告内容经公司审核同意后可部分公开。
预案在进行环境应急预案演练后进行总结调整,需进行更新时由上级主管部门签署生效,并以红头文件形式在上级部门网站、公司网站和宣传栏进行公布。
本预案由莱芜市泰山焦化有限公司解释。
更新内容抄送莱芜市环保局备案。
10.3 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部分:专项环境应急预案
(一)泄漏事故专项环境应急预案
1.环境风险源与环境风险评价
1.1环境风险源及风险性
依据公司的生产特点、工艺流程、涉及的物料性质以及产污环节,经辨识分析危险物质经辨识分析,莱芜市泰山焦化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存在的主要环境危险因素为泄漏事故。
主要风险物质有荒煤气、粗苯、煤焦油、硫酸等。根据上述物质的特性、分布和存储情况预测,可能造成因泄漏引起的人身伤害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此类事故一年四季皆有可能发生。
1.2事故诱因及危害性
(1)事故诱因
①操作失误,造成荒煤气、粗苯、煤焦油、硫酸等物料的生产装置或储罐泄漏;
②控制系统故障可造成有毒物质泄漏。
(2)影响范围
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初期影响仅限于工厂范围内,如处理不当进入外环境中,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甚至影响周围人群健康。
(3)危害后果分析
有毒有害液体泄漏可能会进入清净下水或雨水系统,造成附近水体的污染,严重时影响周围人群健康;有毒、有害液体挥发进入空气中,对周围的人员有引发中毒、死亡等可能性,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会影响周围大气环境。
1.3 预防及应急准备
1.3.1预防措施
(1)保证泄漏预防设施、设备的投入;
(2)按照设备报废标准,及时报废设备;
(3)设计时应依据适当的设计标准,采取可靠措施;
(4)采用合理的工艺技术,正确选择材料材质、结构、连接方式、密封装置和相应的保护措施。
(5)把好物资进厂关,确保设备、管道的质量。
(6)新管线、新设备使用前,严格按规程进行耐压试验、气密性试验和探伤,严格控制有隐患的设备投入使用。
(7)正确使用和维护,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不得超温、超压、超振动、超位移、超负荷生产,严格执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认真做好润滑、巡检工作,做到运转设备振动不超标,密封点无漏气、漏液。
(8)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证灵敏可靠。如果失灵,危险性更大。
(9)罐区、生产装置区设废水收集系统;化产装置区设置1座有效容积150m³事故水池,污水处理站内设置1座1000m³事故调节池及6个600m³的事故存水罐,煤场西侧设置3个煤泥沉淀池(有效容积25.2m³/个)、西南侧设置6个煤泥沉淀池(有效容积13m³/个),1个综合沉淀池(容积90m³);罐区及生产区导流槽与生产装置区1座150m³事故水池采用三通阀连接,150m³事故水池通过提升泵、管道与污水处理站1000m³事故调节池连接,污水处理站1000m³事故调节池通过泵、管道与6个事故存水罐连接。
(10)主要装置设置自动控制及安全联锁装置,包括:液位、流速、温度、压力等基本反应参数的自动监控、自动超限报警和自动应急控制装置。
(11)部分生产装置采用dcs控制系统对生产过程进行监控,其它装置采用盘装仪表进行监测。
(12)控制室之间联网,实现资源共享和集中管理,设监测点20余个,自动调节系统约5套。
(13)煤气鼓风机室设co超标报警装置、dcs报警系统及机械通风;粗苯工段设有粗苯超标报警装置及dcs报警系统。
(14)粗苯、硫酸等储罐区设置围堰,并设雨水、消防水切换装置,防止初期雨水、消防水进入雨水管网。
1.3.2应急准备
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根据事件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以及政府发布的四级预警(红、橙、黄、蓝),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应对事件做出如下判断:
①启动三级(车间级)应急预案;
②各车间启动本车间应急程序;
③各车间采取防范措施。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深入贯彻公司“强化安全第一,防范事故风险;推行清洁生产,改善企业环境;崇尚以人为本,保障职业健康”的hse方针,本着“以人为本”和“四个优先”的原则进行救援。
以人为本:切实履行公司管理、监督、协调、服务职能,把保障员工和公众的生命和健康作为首要任务,调用所需资源,采取必要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四个优先:抢救伤员优先、控制事故事态优先、降低或减少损失优先、保护环境优先。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为确保一旦发生环境突发事件时指挥有力,分工负责,抢险快速,处理得当,公司成立事故专项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专项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指挥中心设在公司调度室。
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同综合环境预案4.2。
4预防与预警
4.1 风险源监控
4.1.1 危险源监测监控的方式、方法
1.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环保生产责任。
2.建立危险源台帐、档案。
3.全厂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防雷、防静电检测。
4.安全附件、仪表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检定。
5.可燃气体报警仪和有毒气体报警仪定期检测校准。
6.定期检查原料、产品储存及装置区等场所围堰内防渗措施有效性。
7.每天到危险目标进行一次巡检,及时监控危险源安全情况,并建立检查记录。
8.设备设施定期维护保养。
9.加强巡查,做好交接班记录。
10.每天检查焦炉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废水处理装置运行情况,确保装置正常运行。确保废气、废水处理装置正常运行,保证达标排放。
11、制定厂区地下水监测计划,公司按照计划对地下水进行定期监测,并统计监测数据留档备查。
4.1.2采取的预防措施
(1)保证泄漏预防设施、设备的投入;
(2)按照设备报废标准,及时报废设备;
(3)设计时应依据适当的设计标准,采取可靠措施;
(4)采用合理的工艺技术,正确选择材料材质、结构、连接方式、密封装置和相应的保护措施。
(5)把好物资进厂关,确保设备、管道的质量。
(6)新管线、新设备使用前,严格按规程进行耐压试验、气密性试验和探伤,严格控制有隐患的设备投入使用。
(7)正确使用和维护,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不得超温、超压、超振动、超位移、超负荷生产,严格执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认真做好润滑、巡检工作,做到运转设备振动不超标,密封点无漏气、漏液。
(8)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证灵敏可靠。如果失灵,危险性更大。
(9)罐区、生产装置区设废水收集系统;化产装置区设置1座有效容积150m³事故水池,污水处理站内设置1座1000m³事故调节池及6个600m³的事故存水罐,煤场西侧设置3个煤泥沉淀池(有效容积25.2m³/个)、西南侧设置6个煤泥沉淀池(有效容积13m³/个),1个综合沉淀池(容积90m³);罐区及生产区导流槽与生产装置区1座150m³事故水池采用三通阀连接,150m³事故水池通过提升泵、管道与污水处理站1000m³事故调节池连接,污水处理站1000m³事故调节池通过泵、管道与6个事故存水罐连接。
(10)主要装置设置自动控制及安全联锁装置,包括:液位、流速、温度、压力等基本反应参数的自动监控、自动超限报警和自动应急控制装置。
(11)部分生产装置采用dcs控制系统对生产过程进行监控,其它装置采用盘装仪表进行监测。
(12)控制室之间联网,实现资源共享和集中管理,设监测点20余个,自动调节系统约5套。
(13)煤气鼓风机室设co超标报警装置、dcs报警系统及机械通风;粗苯工段设有粗苯超标报警装置及dcs报警系统。
(14)粗苯、硫酸等储罐区设置围堰,并设雨水、消防水切换装置,防止初期雨水、消防水进入雨水管网。
4.2预警行动
事故应急救援根据应急救援等级规定如下:
4.2.1准备应急
当发现可能发生的事故苗头时,发生事故的车间、指挥部成员应迅速查明事故发生源,根据不同事故的特性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应急救援指挥部和专职队伍应进入待命状态。
4.2.2 小型应急
当发生小型泄漏事故,危险目标及对其以外区域已造成直接或间接危害,有可能危及到其它车间的安全时,应进入中等应急状态。厂应急救援队遵照指挥部的命令进入事故现场组织应急救援,撤离危险区内无防护措施人员到安全区。
4.2.3大型应急
当发生重大泄漏事故时,危及到企业全体员工和厂外附近居民安全时,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将事故逐级上报及时请求区应急救援指挥部、消防队等的支援。同时通知近邻单位采取防范措施。应急救援队伍立即进入事故现场进行应急救援,并组织全厂员工开展应急救援和撤离疏散。组织可能扩散区的居民根据风向疏散、撤离到安全地带。
5信息报告程序
5.1信息报告与通知
(1)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
公司应急救援24小时报警电话:0634-6161456
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可通过公司内部的所有通讯方式或报警装置报警。
(2)事故信息接收和通报程序
事故发现人首先告知当班班长或车间主任,班组长立即通知各岗位职工,车间主任用内部电话或外部电话立即上报公司应急指挥办公室,再报告给公司经理,同时由公司应急指挥办公室通知公司各应急救援队按照职责分工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情况紧急时车间主任可以直接报告给公司分管领导。
5.2信息上报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当班班长或车间负责人报告;车间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0分钟内向公司调度室、公司经理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上级报告。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2)事故的简要经过;
(3)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4)已经采取的措施。
5.3信息传递
5.3信息传递
事故发生,启动公司综合预案不能控制时,由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及时向莱芜市环保局和负有安全环保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支援.并报告事故内容:
(1)事故发生所在单位的名称、地址;
(2)事故发生的时间、具体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气象条件;
(7)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根据指挥部的安排,由办公室主任以新闻发布会的形式负责向媒体和公众沟通。
6应急处置
6.1应急响应
6.1.1 分级响应
根据环境事件分级,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当发生泄漏事故时及时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指令;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接到应急指挥中心指令后立即通知各应急小组做好应急准备。
6.1.2 响应程序
厂区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后,应根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影响或潜在危害,由公司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有关部门接各单位或事故现场报警后,立即报公司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经公司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迅速启动本预案,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公司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救援部门和应急救援队伍均应按照本预案和公司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要求,做好人力、财力、物资、通讯以及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1)应急指挥
应急救援工作应在统一指挥、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工协作的原则上,快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各项应急救援措施。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通过各种渠道,系统全面地收集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包括影响范围、次生事故的危害性、所需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专家支持等信息,及时指挥内部各部门尽快落实各自职责、任务和行动方案。
(2)应急行动
根据应急响应级别不同,应急行动主要依靠公司和本公司区域外的应急处置力量。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应按照泄漏事故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3)资源调配
根据应急响应级别不同,公司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调配公司应急资源,应急资源不能满足要求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支援。
(4)应急避险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现场人员应迅速逃离现场;无法逃离时应尽可能采取相应的应急避险措施。
(5)扩大应急
正在实施的应急响应级别不能满足当前应急响应要求时,应及时启动扩大应急响应程序,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支援。
6.1.3 应急结束
(1)应急结束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结束条件:
①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②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③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④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⑤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环境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2)应急结束的程序
①现场救援指挥部确认结束时机,或事件责任单位提出,经现场救援指挥部批准;
②现场救援指挥部向所属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应急结束命令;
③应急状态结束后,应根据有关指示和实际情况,继续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
(3)应急结束后的行动
①泄漏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组织相关部门认真总结、分析、吸取事故教训,及时进行整改;
②组织各专业组对应急计划和实施程序的有效性、应急装备的可行性、应急人员的素质和反应速度等作出评价,并提出对应急预案的修改意见。
③参加应急行动的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环境应急队伍维护、保养应急仪器设备,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6.2应急措施
6.2.1 泄漏事故应急措施
(1)进入泄漏现场进行处理时,应注意安全防护,进入现场救援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
(2)荒煤气、粗苯、硫酸、煤焦油等物质发生泄漏时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可以用铲子、铁锨置入塑料桶中,密封后做为危废处置。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泵转移至塑料桶中,事故后做为危废处置。
(3)荒煤气、粗苯、硫酸、煤焦油等物质泄漏时应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立即隔离150m,严格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喷雾状水稀释、溶解。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
(4)为了在现场能正确使用和适应,平时应进行严格的适应性训练。立即在事故中心区边界设置警戒线。根据事故情况和事故发展,确定事故波及区人员的撤离。
(5)应急处理时严禁单独行动,要有监护人,必要时用雾状水掩护。
(6)泄漏量较大、污染源无法及时控制时,应立即关闭阀门、做全厂停车处理。
(7)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水、废液经事故管线排至事故水池中暂存,同时必须及时封堵厂区内外流地沟、流水沟,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废水排入厂区邻近排洪沟,切断排放口与外部水体之间的联系,防止污染介质外流扩散造成水体、土壤的大面积环境污染。事故水池内废水待事故结束后分批次送至公司污水处理站进行预处理,达标后生产系统回用。